申请机构应在填写申请表格前详阅社区减少废物项目的申请指引(2023年11月版本)。申请机构可于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6时前透过以下方式申请(信封面或电邮标题请注明「社区减少废物项目」 ):
a. 于「香港政府一站通」递交已填妥的电子申请表格:https://eform.cefs.gov.hk/form/epd004;或
b. 亲身或以邮寄方式递交已填妥的纸本申请表格至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5楼减少废物项目审批小组秘书处(秘书处),纸本申请表格(2023年11月版本)可于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网页下载;或
c. 以电邮方式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2023年11月版本)软复本至ecf@eeb.gov.hk
若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邮戳日期必须为2023年12月18日或以前。投寄前请确保已付足够邮资,秘书处并不会接受邮资不足的邮件,或缴付相关的附加费。如在2023年12月18日当天中午12时至下午6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生效,截止申请时间将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下午6时。
逾期递交、不完整或没有按照申请指引和申请表格所列出的指示及规定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